冀财税[2011]20号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停部分玉米深加工企业购进玉米增值税抵扣政策通知的通知
2011-05-06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停部分玉米深加工企业购进玉米增值税抵扣政策通知的通知
文号:冀财税[2011]20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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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停部分玉米深加工企业购进玉米增值税抵扣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3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