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总函〔2016〕145号 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委托地税局代征税款和个出租代开增值税发票的通知2016/05/0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平稳推进营改增后国税、地税有关工作的顺利衔接,方便纳税人办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互相委托代征税收的通知》(税总发〔2015〕155号)等有关规定,现就营改增后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